不注意自己手机门号契约 小心荷包大失血 

记者孙曜樟/新北报导

手机门号绑约到期业者该不该主动通知消费者呢?新北市日前就发生业者未主动告知,使消费者平白损失不少通话费。经消保官协调,最后业者虽吸收话费,但消保官也提醒消费者电信契约是属继续契约,约满要自行解约才会停止,而为避免再有类似事件发生,消保官也将建请NCC将业者主动告知纳入定型契约中。

▲消保官提醒消费者对自己使用的手机绑约费率要多注意,才不会荷包大失血。(图/业者提供)

新北市政府消保室表示,一名80多岁的伯伯日前向消保室申诉,说因不知手机绑约门号期满要向业者提出终止或变更契约,使他仍延用原绑约之费率,而未申办更优惠的费率方案,而业者又没有主动告知他要改约,害他平白损失不少话费,认为自己的权益受侵害。

经邀请业者及消费者到市府进行协商,业者主张电信服务契约系属继续性之契约性质,没有期间届满之问题,且依现行定型化契约约定,消费者欲终止契约,也需由其向业者提出申请。而消费者认为,他年纪已大,视力退化且行动不便,其无法了解契约之内涵,若非业者主动告知并协助办理,他根本无法处理相关手续。

消保官听完双方当事人说明及主张后,认为电信服务契约虽为继续性之服务契约,惟在绑约期间,因受特定条件限制,如免费手机等,致其费率实有较高于普通费率,因此绑约期间与一般契约期间的性质实有不同,因此纵契约未约定绑约期满业者有主动告知的义务,但基于诚信公平原则,业者既于绑约期间向消费者收取较高之费用,则其相对须负担届期主动告知的义务

最后业者虽吸收老伯伯多缴话费,但消保官也提醒消费者,对自己所使用手机的费率契约应多加关心,以免荷包大失血而不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