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兄弟分1800万遗产 小心1件事 不然荷包会大失血
遗产继承眉角多,分割时需要特别留意。(图/报系资料照)
继承人未依民法应继分办理遗产分割,分得少的人是不是就要来国税局申报赠与税?如果要缴赠与税,还可以向法院抛弃继承吗?
财政部南区国税局表示,继承人持国税局核发的遗产税缴清或免税等证明书办理遗产分割登记,不论继承人间如何协议分割遗产,均不课征赠与税。
南区国税局说明,民法有关应继分的规定,目的是在继承权发生纠纷时,可以确定继承人应得的权益,如果是继承人间自行协议分配,有些继承人取得的遗产比依民法应继分计算的遗产更多,民法并未予以限制。
因此,继承人经协议所取得遗产的多寡,不用与应继分相比较,没有继承人间相互为赠与的问题,当然也不用因为担心被课赠与税而抛弃继承。
例如赵先生死亡时,遗有银行存款1,800万元,由于赵太太早已过世,只剩下三名子女,依民法第1144条应继分规定,应由三人平均分配,各自取得1/3(600万元)的遗产。
但其中赵大哥事业飞黄腾达、赵二哥经济状况中上,赵小弟则经济和健康状况不佳,需要庞大医疗费用,经协议后,赵小弟分得1,200万元以保障未来生活开销,赵大哥和二哥各分到150万元和450万元。
这时赵小弟虽取得较应继分更多的遗产,但因属继承人间的协议,不因此造成继承人相互间赠与(即赵大哥和赵二哥各赠与450万元和150万元给赵小弟)的问题。
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南区国税局提醒,我国遗产是采总遗产税制,继承人应于缴纳遗产税后,再就税后遗产协议分割。
如果赵大哥以自己的存款200万元先行垫缴遗产税,应就遗产扣除该笔垫缴税款(1,800万元中先减200万元给赵大哥)后再行分割,才适用前述不课征赠与税的规定。
简单说,即赵大哥至少应分得相当于所垫缴税款金额的遗产,否则,将因其固有财产的减少,形同实质上对其他继承人赠与,即会有课征赠与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