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屋契约4违规态样曝光 消保处教3招避免交易陷阱

近年房价飙涨,许多消费者转而购买预售屋,契约条款中却可能潜藏交易陷阱。(本报资料照片)

近年房价飙涨,许多消费者转而购买预售屋,契约条款中却可能潜藏交易陷阱。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26日公布全国50个建案的买卖契约查核结果,其中就有13个建案不合格,不合格率2.9%,共开罚120万,其中4大违规样态包括违反房地标示及停车位规格规定、契约总价规定、审阅期间不足5日、交屋保留款数额不足房地总价5%。

消保处提醒消费者签约前可做到三步骤,包括至内政部实价登录网站确认建案契约备查状况,逐点核对契约内容是否与「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规定相符;倘遇契约内容不合规定的建案,可拒绝签约,并可向主管机关检举。

为检视建商对「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遵循状况,消保处会同内政部及各县市政府,于去年9月至12月间办理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针对全国50个预售屋(直辖市各4个、其他县市各2)建案契约进行查核,每个建案均查核房地标示及停车位规格、契约总价及验收等15项目,共查核750项次。

查核结果显示,当前计有22项次不符规定,契约内容整体不合格率为2.9%,不合格内容则散见于13个建案中,不合格率26%。另为配合平均地权条例上路,本次查核额外增加房地让与或转售条件,目前全数符合规定。消保处咨议陈世元说明,整体不合格率已从2021年的11.2%下降到去年的2.9%,件数从23件降为13件。

检视13个不合格建案中的4大违规态样,首先是违反房地标示及停车位规格,共4个建案,包含未记载停车位性质、位置及型式等基本资讯;未记载停车位高度;其次是违反「契约总价」规定,也有4建案,消保处举例,如契约书中仅填列契约总价,未分别填列土地价款及房屋价款(须分别填列专有部分价款及共有部分价款);或价款填列内容错误,各项价款加总,与契约总价不一致。

另两个态样为契约审阅期不足5日、违反验收规定,分别有3个建案,前者如审阅期间不足5日;或由契约携回审阅期日、签约日及签约金缴纳日等三个期日综合判断,审阅期间记载不合理;后者包含交屋保留款数额不足房地总价5%;建商于契约中自行订定「验收标准」,将部分瑕疵视为合格,或限制瑕疵须达一定程度始负修缮义务。

根据消保处资料显示,违规件案包含建泰工艺-天汇、沅林建设-沅林•清麒、余庆堂建设-佳丽堡、上扬建设-上扬湛、兴华城建设-河美术、瑞铨开发-日光遇、宏金宝建设-荣耀呈家、欣烨建设开发-状元居、竣宇建设-竣宇十富、于隆建设-御潮苑、合环建设-双合苑一期、润隆建设-梦悦城、丽源建设-海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