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安全新規 教師正當管教可免責

教育部昨天历时5小时,邀集教育团体等召开「校园安全咨询会第2次会议」,由教育部长潘文忠说明「学校订定教师辅导与管教学生办法」草案修正重点。图/教育部提供

新北校园割喉案后,教师管教权遭限缩的状况,受到关注。教育部昨召开校园安全咨询会第二次会议,确认教师若为维持教学秩序、教育正常,必要管教行为不予处罚;但教师不得以管教偷渡甩耳光等不当行为,近期完备法治程序后发布,最快下学期上路。

不过台北市家长协会理事长胡语姗认为,遇到现场管教问题,仍需有完整程序调查、就事实面向逐一了解,才能还给教师公道、让家长信服。

教育部昨开会研议修正「学校订定教师辅导与管教学生办法注意事项」。学务司副司长黄兰琇说明,若学生攻击教师或他人、毁损公物;或自杀、自伤;或携带违禁品有侵害他人生命身体等样态,教师可采取必要措施制止,以及只要采取正当必要管教行为,是出于防卫自己或他人权利,即可不予处罚也不进入调查程序,不会影响教师考绩。

教育部主任秘书廖兴国表示,教师可采取的管教措施包括口头纠正、书面反省、适当增加作业等,但甩耳光等方式,即便是阻却违法事由也不可。学生若不服管教、明显妨害现场,学务处或辅导室若无正当理由,不能拒绝派员处理。

对于全教总要求逐步增置中小学学务校安人力等相关专任人员,教育部长潘文忠表示,将考量学校规模和人力负担情形和地方政府再深入研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