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匡時/人民的小事就是政府的大事

台银。 图/联合报资料照片

叶匡时

家父在几个月前过世,身后遗产有限,仅留下一户位于中和的老旧公寓房,以及在台银约两百万的存款。我们四兄弟姐妹全权委托弟弟处理遗产继承事务。因为遗产单纯,原以为这是个简单的程序,想不到舍弟却经历了极其繁复的行政流程。他总共跑了户政事务所四次、国税局三次、地政事务所二次、税捐处二次、法院一次、台银三次,才完成相关手续(这还不包括我们其他兄弟姐妹须去办理相关文件的手续)。受限于篇幅,在这里就只说明舍弟与台银交往的经验,来反映小市民的心声,并希望为政者能设法改善不合理的行政程序。

舍弟第一次到台银去办理家父帐户结清前,有先问过台银要什么文件去办理,他依照指示带了家父的除户证明、完税证明、台银存折、手抄本誊本;我和大妹的印鉴、印鉴证明、身分证、户籍誊本。由于小妹已移民加拿大,在台湾已经除籍,舍弟也带着小妹从加拿大寄来、经过我国驻加外馆公证的放弃遗产证明书。台银承办人员作业了一个半小时左右,并就余额开立了一张本票准备要给舍弟,但分行经理在审核时,却说小妹应该给的是授权书,而非放弃遗产证明,因为放弃遗产证明必须经法院公证,外馆公证无效。舍弟与经理争论无果后,就去法院办理小妹的放弃证明,然而,法院告知要有小妹的授权书才能办理,舍弟只好请小妹再寄一张经外馆公证的授权书,以便再到台银去完成手续。

小妹寄来授权书后,舍弟又第二次到台银去办理遗帐户结清,没想到台银还要小妹的护照与身分证。舍弟问经理,小妹在国外,其授权书经过外馆公证,为何还要护照?经理告知,我们只是遵命行事,如果不服气可以去向总行申诉。另外,由于小妹已经没有台湾的身分证,承办人员还要小妹的除户证明,所以,舍弟这次又徒然而返。所幸不久后,小妹返台扫墓,舍弟得以带着小妹的护照、除户证明及前述各文件,第三次到台银,这次总算完成手续。我好奇的是,如果小妹没有回台,难道要她把护照从海外寄到台湾来办手续?为何她已提供外馆公证的授权书,还需要护照与身分证?

家父的遗产案例应属单纯,我很难想像那些遗产比较多或复杂的人,他们的后人要花多少时间、经过多少麻烦才能完成手续?过去多年来,政府确实有努力改善行政效率,但大多是局限在同一单位内的行政手续,如果涉及跨单位,那就要民众自求多福了。舍弟在去台银办理手续前,要先去户政、地政、国税、地方税捐处等不同行政单位办理文件。在数位时代,这难道无法单一窗口处理吗?据知,各家银行处理过世者帐户结清的程序也繁简不一,即使是同一银行的各分行也可能松紧不同。这究竟是金管会、各银行或各分行经理人的问题?我可以理解政府及金融机构在处理人民财产权益时必须十分谨慎,但有些文件或程序的要求,显然有很大的改善空间。

事实上,除了遗产继承外,民众必须与政府打交道的各项事务,仍还有不少过时而繁杂的规范,值得检讨优化。蒋经国总统曾说过「民众的小事就是政府的大事」,我不知道遗产继承算民众的小事或大事?但职司提升政府效能的国发会,如能更用心地去优化涉及跨单位事务的行政程序,这绝对会是政府增进人民福祉的大事。(作者为阳明山未来学社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