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保母姊妹虐童案 女社工否認犯罪

震惊一时的刘彩萱、刘若琳保母姊妹涉嫌虐死一岁男童「剀剀」案,检察官另行追究儿福联盟陈姓女社工的刑责,去年依伪造文书、过失致死罪嫌起诉陈女;台北地方法院昨首度开庭传唤,陈女否认犯罪,也否认造假访视纪录。

开庭前,陈女在多人保护下进入法庭,她说自己有随手笔记习惯,会依流程规定制作访视纪录,因资料已被检方查扣无法答辩,需和律师讨论再庭呈。

陈姓女社工二○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有出国纪录,法官审问她的行踪。陈女表示跟家人到日本休息,之后没有计划再去日本,公诉检察官建议应将陈女限制出境、出海,以利案件审理。

陈姓女社工二○二二年三月接到新北市政府转介的「剀剀」出养案,同年五月安排萧姓保母照顾「剀剀」,后来「剀剀」外婆把「剀剀」接回,却无力支付费用,陈女明知外婆可以申请托育减免,还是把「剀剀」交给刘彩萱。

检方指控,依儿少权益保障法等程序,社工发现儿童及少年受虐,应于廿四小时内通报,刘彩萱早在二○二三年九、十月就告知「剀剀」会磨牙、掉牙、自撞,希望把「剀剀」送给别人托育,陈女却没有提高每月至少一次的访视率。

检方调查,「剀剀」同年十二月廿四日过世,陈女当天早上成立「剀剀小天使」群组,第二天成立「一二二四意外处理」群组涉嫌串证,她是「剀剀」的求助窗口,却怠于职责、隐匿证据,依伪造文书、过失致死罪起诉。

刘彩萱、刘若琳案发后羁押禁见迄今,法官昨提讯刘氏姊妹调查是否仍有羁押禁见必要,检方主张续押,两姊妹律师表示可以交保、限制住居替代,法官听审后谕知候核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