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警诈加班费 认罪了!「金额180元」

▲新北市淡水分局中正路所李姓员警去年涉嫌伪造加班,诈领1小时180元。士检认为考量坦承犯行,给予缓起诉1年,条件是应接受法治教育4小时,并支付公库2万元。 (图/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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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警察局淡水分局中正路派出所李姓员警去年涉嫌伪造加班,诈领1小时180元。士林地检署认为李员涉犯诈取财物罪、行使伪造公文书罪,考量其坦承犯行,给予缓起诉1年,同时应接受法治教育4小时、支付公库2万元。

缓起诉处分指出,淡水警分局中正路所李员去年9月23日参加「常年训练—112年下半年体能测验」,结束后到别处用餐再返回住家,事后竟伪造当天超勤服务时段,获取1小时加班费180元,经新北市警局查处后送办。

士检侦查后,认为李员犯下诈取财物罪、行使伪造公文书罪,但审酌他坦承犯行、深表悔意,给予缓起诉1年的机会,条件为应接受法治教育4小时,并支付公库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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