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警常训结束溜回家「诈加班费180元」 缓起诉代价111倍

▲新北市李姓警员常训返家休息,却在超勤表时数虚伪登载服勤时间,诈领180元加班费。(图/记者黄宥宁摄)

记者黄宥宁/台北报导

111倍代价!新北市淡水警分局某派出所李姓警员,参加「常年训练」体能测验后,外出吃饭还返家休息,却在超勤时数统计表上,虚报不实超勤加班时数诈领180元加班费,全案经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移送侦办。士林地检署侦结,考量李员供承不讳,犯罪情节尚属轻微,予以缓起诉处分,并向公库支付2万元。

缓起诉指出,24岁李姓警员去年9月23日参加「常年训练--112年下半年体能测验」后,不但没回派出所,甚至外出用餐再回家休息,并在当月超勤时数统计表上,虚伪登载,以此领到180元加班费。

侦查时,李员坦承犯行,检察官审酌其无前科,深表悔悟,经此次司法侦查程序有所警惕,且考量行为所生危害非巨,参酌刑法第57条所列事项及公共利益之维护,予以缓起诉,期间1年,并向公库支付2万元(也就是180元的111倍),并完成地检署指定的预防再犯暨保护犯罪被害人法治教育系列课程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