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频传猪只走失、乱丢猪尸 饲主最重罚100万
泰山区泰林路3段330巷6月26日雨水下水道出现猪尸,现场拉起防疫封锁线。(新北市动保处提供)
新北市政府动物保护处连日接获民众报案,路上发现猪只乱窜。对此,动保处呼吁,在地养猪户及宠物猪饲主做好猪场门禁管制切勿放养或随意丢弃猪尸体,如经查属实最高可开罚100万元。
新北市6月连续接获宠物麝香猪等走失及疑似弃置猪尸案。汐止区上月22日上午出现一头3个月龄、重达36公斤的麝香猪,肚子上还栓着链条在路上游窜,造成交通危险,经过动保处追查后找到饲主并对饲主开罚3000元;八里区24日上午7时也出现一头40公斤重的黑毛猪躺在路边,经民众通报目前由动保处媒合爱心农场将牠暂置收容。
泰山区26日雨水下水道内出现一头30多公斤麝香猪尸体,经环保局清洁队发现后立即拉起封锁线并通报动保处。动保处兽医师及防疫人员立即派员至现场后将猪只解剖,采集重要脏器检验重大猪只传染病,并对现场全面消毒,27日检验结果非洲猪瘟及猪瘟病毒皆为阴性,无传播风险。
动保处强调,台湾正走向传统清除猪瘟重要阶段,稍有不慎将前功尽弃,提醒民众饲养宠物猪不得厨余喂饲、放养,否则将触犯动保法可处3,000元以上至1万5000元以下、弃养猪只最高可处15万元罚锾。另猪只饲主如发现所饲养动物不明死亡时应立即通报,绝不可任意丢弃,违者最高可处1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