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山猪大街狂窜急寻饲主? 「1关键」决定罚不罚

台中市南屯区好市多附近12日晚间出现小山猪逛大街,农业局派员13日上午遭逮捕归笼。(农业局提供)

台中市南屯区好市多附近12日晚间出现1只小山猪逛大街,农业局派员13日上午遭逮捕归笼,小山猪是否有人饲养引议论。台中市农业局表示,该山猪若为宠物,饲主未善尽管理责任,可依违反动物保护法裁处3000~1万5000元;另也将查明是否具一定饲养规模,若达20只以上,但未取得登记证书者,将依违反畜牧法裁处3~15万元。

农业局表示,市府13日上午8点半接获1999通报,有民众反映台中南屯区好市多邻近花圃有山猪出没,随即邀集专业团队协助处理,因通报人表示该山猪有人饲养,经团队评估如麻醉抓捕移置恐造成与饲主间产生争议,因此先以不造成动物惊吓为原则,将山猪围于原处监管,同时由南屯区派出所人员继续追查饲主。

台中市南屯区好市多附近12日晚间出现小山猪逛大街,农业局派员13日上午遭逮捕归笼。(农业局提供)

后续考量山猪体重约20公斤左右,饲主尚待确认,为避免山猪影响行车及用路人安全,经请专业团队人员先行捕捉并进行安置,现已顺利完成,后续将厘清饲养者及饲养目的并依规处理。同时,农业局也呼吁,野生动物习性较难预料,民众若要饲养野生动物为宠物,要三思而行。

农业局表示,若后续经查明为宠物,宠物出入公共场所或公众可出入场所,饲主未善尽管理责任,市府可依违反动物保护法第20条规定裁处3000~1万5000元;另也将查明是否具一定饲养规模,依畜牧法规定,猪只饲养规模若达20只以上,但未取得登记证书者,依违反畜牧法第6条规定可裁处3万~15万元。

农业局指出,因应民众或其他相关单位会透过1999台中市民一码通,通报无主经济动物路上徘回、掉入沟渠或坑洞,考量无主经济动物部分具攻击性,现场捕捉、救援及收容需有经验的救援团队及受专业训练的兽医师合法使用麻醉药品,并于救援捕捉过程进行麻药使用,因此农业局委托专业顾问公司协助,111年处理案件数共计94件,含家畜16件及家禽78件,112年至今38件,含家畜10件及家禽2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