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人夫结婚10年偷吃女道士 她年收入只800元要赔40万

女子向小三求偿80万,外法官审酌小三职业为道士,去年整年收入仅800元,最后判小三需赔40万,可上诉。(示意图/shutterstock)

新北一名女子小芳(化名)今年6月得知结婚10多年丈夫3年前起外遇,2人交往至今年5月才分手,小芳崩溃向小三求偿80万,但小三称曾多次提出分手,是男方一下恐吓、一下甜言蜜语,她才持续藕断丝连,法官审酌小三职业为道士,去年整年收入仅800元,最后判需赔40万,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小芳与丈夫于于民国99年9月9日结婚,今年6月丈夫向她坦承外遇,称已与小三自108年12月14日起至111年5月间长达2年半交往,且多次性行为,小芳认为与丈夫婚姻持续10多年,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现年分别为11岁、9岁,她婚后倾心为家庭付出,换来的是丈夫的背叛。

小三虽承认做出侵害小芳配偶权的事,但强调事后多次提出分手,却遭男方恐吓、骚扰,接着又收到各种甜言蜜语,让她被迫陷入与男方藕断丝连的境地,甚至出现焦虑、忧郁等情绪,必须定期就医服药,她也是这场感情纠纷中的受害者,不能把所有责任都推到她身上。

小芳后来发现小三的工作是宫庙道士,对于社会秩序、伦理道德理应较一般人严谨奉行,却反而做出如此伤害家庭行为,提告求偿80万元,不过法官审酌小芳110年度所得27万多,名下有投资2笔,但小三110年度所得800元,名下有不动产2笔、汽车1辆,认为小芳请求精神慰抚金以40万元为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