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警察利用辅导机会 骗2少女上床、警车内搞车震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人民保母?」新北市汐止分局一名警员陈鼎峰利用执勤时、辅导行为偏差少女机会,连续诱骗2名14岁少女,在旅馆内发生性行为,甚至于在警车内搞「车震」,东窗事发后,他跑到2名少女家下跪,检察官痛斥他「知法犯法!」依与未成年人性交罪嫌起诉。

起诉书指出,现年32岁的汐止分局派出所警员陈鼎峰,于2010年3月至2011年6月间,将一名陪同弟弟接受辅导的14岁少女小莉(化名)诱骗上床,在旅馆及车上发生11次性行为;陈嫌于2011年7月至2012年2月间,再度利用「辅导」的机会,诱骗另一名少女小珍(化名)上床,甚至在警车内发生车震,共发生5次性行为。

起诉书指出,有人向新北市警局匿名检举,陈嫌的犯行才东窗事发,陈嫌跑到2名少女家中下跪,跪求少女及家长们的原谅,并愿意付钱和解,但警方仍介入侦办。士林地检署检察官痛斥陈嫌说:「担任警务人员,对刑事法律知之甚详,竟仍知法犯法!」士林地检署25日依与未成年人性交罪嫌,陈嫌起诉。

▼ 新北市汐止分局一名警员陈鼎峰,利用执勤时、辅导行为偏差少女的机会,连续诱骗2名14岁少女,在旅馆内发生性行为,甚至于在警车内搞「车震」。(图/翻摄自汐止分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