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诓「做一次送机车」 把15岁少女骗上床还偷她手机

台北地院认为,郭男已触犯成年人对少年犯诈欺得利」罪。(图/资料照/记者孙曜樟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郭姓男子104年间透过通讯软体结识了15岁的梁姓少女谎称「愿资助机车」,以此要对方与他发生性行为,而且还在「白睡」后,趁机偷走女子手机,被梁女怒而提告。此案经台北地院审理,认为被告故意对少年涉犯诈欺罪,于1日判处他有期徒刑6个月,全案可上诉。

梁女一开始相信郭男是有意金援,才答应赴约,双方于2015年9月13日晚间约在西门町附近的某宾馆不料对方竟趁她在浴室盥洗时偷走手机,完事后大搞消失,最后落了个人财两失,怒而向警方报案

法官认为,郭男虽然在审理时坦承犯罪,但他明知自己没有付款的打算,却设计诈骗少女以「金援买机车」等理由换取上床性交易,已触犯「成年人对少年犯诈欺得利」和「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为性交」2罪。

据了解,依儿少规定,「成年人对少年犯诈欺得利」罪须加重一半刑度,最高可重判7年6个月,相比「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为性交」的最高刑度7年还要重;且法律规定,此罪不得易科罚金,也就是说,如果此判决确定,那么郭嫌必须入监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