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爸爸星期三的秘密」小六女跨坐父身:说了被当小三

▲由于无法提出积极证据法官依强制猥亵罪判刑。(示意图达志影像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北山区一名父亲趁着周三上半天课,对女儿说想玩PSP就要脱裤子、跨坐在他身上利用手与生殖器触碰女方下体胸部,半年内得逞15次。台北地院依强制猥亵罪,判刑5年。

判决指出,2014年6月到12月期间,女童就读小学六年级,星期三下课后只有一人在家,都会到爸爸房间玩PSP。她供称,只有穿内裤的爸爸都会把她抱过去,「用尿尿地方对着尿尿的地方弄很久」,并且还用手摸,感觉爸爸在摆动身体,但是不知道在摆动哪里,也不清楚要多久。「我感觉很痛,不喜欢这样,可是不敢告诉妈妈。」她解释,因为电视上的小三都会被打,怕被误认,所以一开始才没讲。

「我后来都把女儿带到公司。」妈妈出庭表示,女儿只有说爸爸弄她、抱她,「她很贴心,如果在学校拿到3颗糖果,只会吃1颗,剩下的带回家」,所以相信女儿的说词,至于爸爸比较「土性」,「小孩天真,不管怎样,都很喜欢爸爸。」

法官认为,被告家人关系良好,应该没有诬陷的可能,而且女童母亲得知后也没有追究之意,「显见维护家庭之心,应不致有刻意不利之证词。」尽管没有直接证据,但根据女童与母亲的说词,「得确信其为真实」,至于性侵部分,除了疑似性侵害验伤诊断书之外,检察官并未提出其他积极证明,因此依强制猥亵罪,合并刑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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