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房东提「性交易换房租」 女高中生差点遭硬上
林姓男子在基隆租屋,再当二房东将空房分租,他前年5月租给北上念书的女高中生,见对方年幼可欺,除诱使少女签性交易合约书外,又企图性侵;法官依与未满18岁少女性交易、入侵住宅等罪判林男1年徒刑,另依入侵住宅强制猥亵罪判3年3个月。
判决指出,林男(63岁)以开计程车为业,将空房以每月2千5百元租给被害人。他得知女学生家里经济条件不佳,提出「性交易换房租」的建议,只要女方同意,除当月不收租外,还供三餐、附饮料。
结果少女真的和他签下「性爱合约书」,条件是半小时2千元,不能接吻、只能碰触脖子以下部位,也不能碰触下体;2人用手、口发生5、6次性关系。
去年3月某日凌晨,林男拿钥匙进入少女房间企图性侵,强脱对方衣物,呛声「我今天就是要上妳」,由于少女拚命反抗,林男并未得逞;事后少女向家人哭诉并报警,林男去年8月间被检方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