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图 过期刊物每册20元出售
为提高过期期刊持续被阅读的价值,新北市图书馆已于今年9月起,推行过期期刊贩售服务,每年2月、5月、8月及11月第一个星期六,于各馆贩售过期期刊,每册售价20元,收入全数缴交公库。(新北市立图书馆提供/高钧麟新北传真)
新北市立图书馆过期杂志或破损书籍,过去均由环保局回收报废,变卖所得缴入公库。不过,民众觉得直接报废过于浪费,向民代陈情,市图可整理后贩售给有需求的民众,不仅可再利用,也能增加图书馆的经费。对此,市图表示,从今年9月开始,每年定期于各馆以每册20元价格,供民众购买。
图书馆长期面临库存空间不足,过期纸本杂志或破损书籍直接回收报废,以活化馆藏空间。由于网路时代来临,现行许多杂志、期刊皆已数位化或发行电子书,但老派民众觉得阅读书报杂志仍须看纸本才有味道,认为图书馆报废过期刊物太过可惜,透过议员表达购买的意愿。
议员黄心华指出,透过整理后供有需求的民众选购,不仅让书籍杂志再利用,还能增加图书馆的经费。黄建议,未来也可参考台北市的作法,采取「借阅图书可累积点数,再用点数兑换过期杂志」的制度,扩大鼓励民众运用图书馆资源。
议员江怡臻表示,图书馆书籍破损不堪使用或杂志周刊逾期会报废,若仍有借阅价值,则会提供读者借阅,希望市府能审酌各县市图书馆作法,再研议如何提高过期期刊价值。
对此,市图表示,过去报废图书并无转售机制,已核定报废或逾保存期限则的图书、刊物会转知环保局,由清洁队资源回收变卖,所得缴入公库。
依《图书馆法》规定,图书馆如因馆藏毁损灭失、丧失保存价值或不堪使用,每年在不超过馆藏量3%内,得办理报废,现为1年报废1次。若符合内容错误过时或陈旧已失时效、图书破损且不堪修补等原则,图书馆依规定报废报销。
市图指出,为顺应民众需求,提高过期期刊持续被阅读的价值,已于今年9月起,推行过期期刊贩售服务,加盖报废注销章后可售与民众,每册售价20元,收入全数缴交公库,未售出的则通报环保局或年度资源回收厂商回收变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