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利益輸送疑雲未解 im.B案重創司法

im.B吸金案一审判决 制表/地方社会中心

本名「曾瑞琪」的曾耀锋曾更名「曾韦纶」,二○○九年再更为现名,去年落网前,他以「曾国纬」名字行走江湖;依官方资料,在吸金案爆发被羁押前,曾共有四张司法单位对他发布的通缉令,讽刺的是通缉令毫不阻碍他的活动力。

im.B案如雪球般越滚越大时,曾耀锋攀附权贵讯息不断出现,他以川晟机构董事长名义露脸,与台面上绿营政治人物合影,又与民进党郑文灿、陈欧珀疑有利益输送,因此遭受害人质疑官商勾结;的确,以通缉犯身分有通天本领,只因换名字使然?还是有力人士背后撑腰,不无疑问。

司法所以受人敬重,在对待人民一律公平,除曾耀锋之外,历史上可能找不到「再一人」背着通缉令却能将「犯罪事业」愈做愈大的金融案被告;从二○一六年被通缉,到二○二三年才被法办,曾耀锋能金钟护体八年,还吸金诈骗达五千人,凸显司法单位有多无能。

政客也难辞其咎,曾耀锋屡为绿营政要座上宾,无形中助长他的影响力,如同郑文灿、陈欧珀这般民进党重要人物的「加持」,提供的更是强大保护伞,多少投资人就是因他们背书而血本无归。

但行政院前顾问陈振坤昨只轻判一年,还可缓刑,陈欧珀、郑文灿被告发的案子,北检到现在连个侦查影子都没有,若什么都可以用侦查不公开搪塞,谈什么司法公正?什么司法改革?

和猖獗的诈骗集团一样,im.B吸金案害得许多人家破人亡,昨天的判决却根本感受不到还被害人公道;民进党身为执政党,司法无能如同纵放,要员交好形同帮凶,扪心自问,岂能无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