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输送? 黄重球:民营电厂获利与台电无关

黄重球强调,民营电厂的获利,和台电盈亏无关。

记者林信男台北报导

根据《壹周刊》报导,立委罗淑蕾指台电改革不力,不但持续亏损,还涉嫌利益输送民营电厂。对此,台电董事长黄重球28日回应,台电的亏损源自燃料价格上涨,至于民营电厂的获利,与台电盈亏并无直接关联

《壹周刊》报导指出,罗淑蕾发现,台电2012年6月调涨电价后,亏损不减反增,自2003年迄今,已亏损1,000多亿元,可是同一时间,民营电厂的总体累积获利,也正好是1,000余亿元,由于民营电厂获利疑来自台电的保证高购电合约,显示台电似有利益输送行为。

黄重球表示,台电的亏损原因,来自燃料价格上涨,2003年燃料涨价后,台电便面临成本压力,自2006年开始产生亏损,2008年单一年度便亏损1,000亿元左右,目前累计亏损已达2,270亿元。

黄重球解释,台电依照合约向民营电厂买电,近10年民营电厂累积赚了约1,200亿元,平均各电厂年赚13亿元,不过以每家电厂300亿元的投资额来看,年保酬率仅有4.3%。

黄重球强调,民营电厂不是独立电业,获利有高有低很正常,和台电的盈亏没有直接关系

至于10月的电价调涨,黄重球说,主要是为了反映燃料价格,台电正持续进行经营绩效改革工作,对民营电厂的购电支出,也达到年省15.4亿元的成果,台电会努力开源节流,降低营运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