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拟推关联交易新规 不得利益输送或监管套利

中国银保监会21日公布「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银行、保险、信托等各类金融机构单一关联方交易比例上限做出规定,并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不得通过关联交易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监管套利;若违背监管要求,情节严重情况下,控股股东或将被责令转让股权

路透报导,刊登在银保监会官网的征求意见稿并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不得通过掩盖关联关系、拆分交易等各种隐蔽方式规避重大关联交易审批或监管要求;不得利用各种嵌套交易拉长融资链条、模糊业务实质,规避监管规定,为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融资、腾挪资产、空转套利、隐匿风险等。

征求意见稿要求,银行机构对一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保险机构投资单一关联方的帐面余额,合计不得超过保险机构上一年度净资产的30%;金融租赁公司全部关联方的全部融资余额不得超过上季末资本净额的50%。

征求意见稿称,银保监会可以根据银行保险机构的公司治理状况、关联交易风险状况、机构类型特点等对银行保险机构适用的关联交易监管比例进行设定或调整。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实质情况和穿透监管原则认定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