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面下的利益输送 更难规范

考试院重新修正公务服务法》,无论是禁止担任营利事业负责人董监事,或限制持有监管事业的持股,但只要公务员本人不出面,就难以规范。图为日前被爆料绿营关系友好的「投石」、「帮推」两家公关公司,拿下政府多笔标案外界质疑幕后主导为文总秘书长林锦昌及副秘书长李厚庆(见图)。(本报资料照片

考试院重新修正《公务员服务法》,虽然草案是在避免公务员涉贪图利,但从条文来看,无论是禁止担任营利事业负责人或董监事,或限制持有监管事业的持股,只要公务员本人不出面,就难以规范。

过去除非具有家族事业,否则公务员少有任职公务,也同时担任企业负责人或董监事情况,政府近年广纳人才,希望从民间企业挑选好手进入政府机关,这些延揽进来的人才,若曾在企业担任高层,因此持有股票,也受《公务员服务法》规范,因为广受瞩目,反而不易违法

反倒是过去4年来拿下政府多笔标案,像是帮推、投石等与绿营交好的公关公司,虽然外界质疑背后有「门神」从中运作、撑腰,却因可能涉及的公务员或是「有力人士」不公开挂名、也不露脸,即使修法后也难以规范。

此外,《公务员服务法》修正草案虽限制公务员不得持有其监管事业的股票,但很多位高权重或者与高层关系甚佳的公务员,即使未任职监管该事业的职务实质上却拥有足以影响这些事业的权力

监察院日前就公布调查指出,前公惩会委员长石木钦在友人翁茂钟诉讼案件审理期间,涉嫌提供法律意见,且买进翁茂钟经营公司的股票获利,多名司法检调人员也涉案。

这些公务员并未监管营利事业,却可透过与营利事业不当接触、宴饮、买股票,进而从中谋利,公务员最可能涉贪和图利的行为,却反而是《公务员服务法》管不到的,法律只能做最低规范,所谓「有关系,就没关系;没关系,就有关系」,关键就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