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纠纷爆冲突!骑士持扩胸棒「砸车又殴头」 路人看呆
台中余姓男子11日晚间8点骑车外出运动,途中与谌姓(音同陈)骑士差点发生擦撞,双方刚好又在雾峰区中正路口停等红灯,余立即停车找谌理论,未料过程中余情绪激动,拿起机车上健身用的扩胸棒直接往谌左脸、身体殴打,所幸谌尚未脱下安全帽,并未伤及头部,但谌当下用左手抵挡攻击,造成左脸、左手臂有轻微擦伤;警方表示,谌事后已对余提告伤害、毁损等罪,余也依法送往台中地检署侦办。
▲余男不满对方骑车差点擦撞,持扩胸棒「砸车又欧头」。(图/翻摄自脸书《雾峰人俱乐部》,下同)
陈姓民众在脸书《雾峰人俱乐部》贴出影片,可见2名机车骑士站在机车旁理论,左方穿著白色上衣的余男对着深色上衣的谌男理论,未料余越讲越激动,拿起棒棍先砸向谌男机车龙头,随后更朝谌男左部脸颊殴打,再一脚踢倒谌男机车,但谌不为所动,余再持棍朝谌身上狂殴,谌才出手阻挡,2人就在马路上扭打,让一旁路过民众都看傻了眼。
▲▼余男踢倒谌男机车(红圈处),双方就在马路上扭打。
雾峰警分局雾峰所长郭岱阳表示,35岁余男当时骑车要去运动,从台中市区往雾峰方向前进,途中因与20岁谌男差一点就要发生擦撞,双方刚好又在同路口停等红灯,余上前向谌理论「这样骑车很危险、会发生车祸」等语,余一时情绪激动,才持健身用的扩胸棒器材殴打对方。
因雾峰所就在300公尺外,员警获报后立即到场架开2人,事后谌也对余提告伤害、毁损等罪,警方说明,伤害可依刑法277条「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万元以下罚金」、毁损则依刑法352条「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万元以下罚金」,余讯后也依法送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