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偷吃女同事「再劈腿小四」 女警向正宫呛声下场曝光

桃园地院审理认为2警侵害配偶权判赔。(蔡依珍摄)

许姓已婚男刑警,在桃园市刑大任职时,不仅外遇女同事同车调情,还在上班时间开小差,劈腿另名女子在车上亲热,正宫发现后怒对丈夫和女警提告,桃园地院审理,认为2人侵害配偶权,刑警应赔偿妻子100万元,女警则要赔50万,全案可上诉。

黄姓正宫控诉,和许姓刑警结婚已13年,岂料在刑警大队的黄姓女同事明知他已婚,仍于今年5月20日和丈夫在车上调情、亲吻,隔月女警更要求打视讯电话,放话要让刑警妻子知道婚外情,待许男离婚后就可以顺利上位,正宫怒向小三求偿100万元。

正宫另指出,许男同时还劈腿另名女子,6月某日没向任职单位请假,就上演「温馨接送情」外出接送女子,2人还在车上发出接吻的声音,让她身心大受打击,罹患胃溃疡又失眠,怒向丈夫求偿200万元。

女警否认交往,称是因有业务往来而聊天,许男曾说与妻子已形同陌路并分房,她要求许男要处理好婚姻关系才会答应追求,双方没有更进一步。但许男坦承和女警交往,维持约4个月,另名女子则是暧昧,坦言时间重叠,也都有发生性行为。

桃园地院法官认为,从对话录音认为许男与女警确实有交往,甚至频繁出入女警独居的闺房,2警已侵害正宫配偶权,审酌双方经济等情状,判许姓刑警出轨两女要各赔50万,共赔发妻100万元,女警则要赔偿正宫50万元,全案还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