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柜股》逾8亿货款收不到 太康精密:影响损益、主营运无碍
鉴于电动自行车(E-Bike)系属绿能产业,系未来发展趋势,太康于109年起提供客户Vanmoof Asia Ltd.(以下简称「Vanmoof」)电动自行车之生产整合服务,VanMoof负责电动自行车软硬体设计及通路销售,本公司居中负责提供生产整合服务及成车测试检验,后端委由母公司信邦电子(3023)负责包含ECU(电控模组)生产暨成车组装,公司为品牌厂与制造厂间沟通规划协调,交易认列采净额交易,随后公司为提高电动自行车自制程度、整合产业上下游及提供更完整服务有助于未来长期业务开拓,于112年4月向信邦承租厂房及取得相关之设备、无形资产及存货,跨入成车组装生产业务。
由于Vanmoof所属集团发生财务与资金调度问题,对太康款项有逾期支付之情形,太康公司于台湾时间112年7月13日得知荷兰阿姆斯特丹地方法院批准Vanmoof之母公司VanMoof Global Holding B.V.申请之暂停付款(surseance van betaling)程序,并任命两名管理人(bewindvoerders),法院已下令两个月之冷静期(afkoelingsperiode),管理人目前正与VanMoof Global Holding B.V.管理阶层一起评估,以寻求解决方案使其能够继续营运。
根据太康公司提供资料,截至112年6月30日止,太康对Vanmoof之应收货款(包含应收帐款及其他应收款)金额为2630万2000美元(约新台币806,997千元)及新台币745万1000元,共计新台币8亿1444万8000元,对信邦应付款项金额为819万美元(约新台币2亿5128万5000元)及新台币1亿550万7000元,共计新台币3亿5679万2000元。
太康精密表示,公司111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查核之净值为新台币7亿6644万1000元(已就前开未收回款项提列减损损失7495万元),假设将前开未收回款项全数提列减损损失,公司净值将大幅减少,必然对公司损益造成影响,截至112年6月30日,太康公司及子公司持有之现金及约当现金为新台币2亿1927万4000元,其中太康公司现金及约当现金新台币5772万1000元,且太康公司及子公司尚可使用之银行短期融资额度为新台币6亿2387万3000元,其中太康公司银行短期融资额度为新台币4亿2688万1000元,故公司目前之营运资金周转尚无疑虑。
太康强调,由于此为一次性损失,且公司之主要营业项目连接器业务成熟,主要销货客户多为长期合作之国际大厂,故尚不影响公司主要营运项目之营运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