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一名男子被控酒后在厕所性侵14岁姪女,判刑确定后又以两人「生殖器角度有落差」等理由企图翻案;花莲高分院认为这是无稽之谈,驳回男子再审声请。
◄图为性侵示意照。(图/取自电影《熔炉》)
该男子目前已入狱服刑,但他不服判决声请再审,表示自己身高173公分,姪女身高在145至150公分间,两人生殖器官落差近20公分,无法站立将生殖器插入女方阴道。另外,姪女事发2年后才到台东马偕医院检验再提告,法官不应采信。
法官认为,纵使案发当时2人高矮有差距,但人体结构可自由曲展,以身高落差和生殖器角度辩解「实属无稽」,且一、二审期间多次开庭,男子当时都未提出此一问题,因此驳回再审声请。(新闻来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