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疑「故意佔據」斑馬線 警:行人故意妨礙交通可罰500元!

昨天上午10时53分左右,在台北市复兴北路、南京东路口,一名戴鸭舌帽、口罩的男子,在斑马线上停住脚步。图/取自记者爆料网

未停让行人加重罚则6月30日上路,「记者爆料网」脸书粉专PO出一段行车纪录器画面,昨天台北市街头出现一名男子站在斑马线上「发呆」,疑故意影响交通。警方说,根据影片内容,该名行人恐有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8条疑虑,可处500元罚锾。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正6月30日上路,未停让行人提高罚锾至6000元,违规记点3点,且须上3小时道安讲习。

「记者爆料网」的行车纪录器画面显示,昨天上午10时53分左右,在台北市复兴北路、南京东路口,一名戴鸭舌帽、口罩的男子,过马路似不良于行,疑在发现有车辆要右转而来,他停住脚步,接着往前一步站在路中央的斑马线上。

一名准备右转的驾驶人停住数秒,发现行人没有移动,先后轻按两次喇叭。但该名行人似在观望前方,却没有要走的意思。另有1名行人已经完全通过路口,频频回头看。后来车辆再往前行驶要绕开,此时男子却往前走,驾驶人质疑,「是故意的吗?莫名其妙」。

不少网友质疑该名行人的行为刻意制造人车对立。网友表示,「支持立法开罚违规行人,行人虽有优先路权,不可滥权,开车者也有路权」、「政府带头搞极端对立观念」、「终于有人肯牺牲,让政府看到政策的错误,值得赞赏」、「他很明显是故意妨碍交通,一开始假装脚不舒服慢慢走路,后面却又行走正常」、「警察不应该只针对汽机车,加强取缔不礼让行人时,各种行人的违规状态也应该加强管理」、「烂法规让人民互斗」、「固定式神主牌,母汤喔」。

警方说,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8条,行人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于交通频繁之道路或铁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游或坐、卧、蹲、立,足以阻碍交通」,处500元罚锾。

昨天上午10时53分左右,在台北市复兴北路、南京东路口,一名戴鸭舌帽、口罩的男子,在斑马线上停住脚步。另有1名行人已经完全通过路口,诧异频频回头看向男子。图/取自记者爆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