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今年累计20件行人死亡交通事故 行人违规就占14件
桃园市本年度迄今共发生20件行人24小时内死亡交通事故,其中行人违规有14件。(翻摄照片)
桃园市本年度迄今共发生20件行人24小时内死亡交通事故,其中发生于有号志路口9件、无号志路口3件及路段上8件;行人在有号志路口闯红灯5件,未依规定穿越道路7件,甚有行人醉卧道路及路中下车遭撞各1件。经分析行人死亡交通事故中,逾半数有违规穿越道路之情形。
桃园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林鼎泰表示,统计本年度迄今取缔「路口不停让行人」,汽机车行经行人穿越道或转弯时不暂停礼让行人计8014件;另为减少本市行人交通事故发生及提升行人通过路口时遵守交通规则,针对行人违反号志(闯红灯)管制任意穿越之情形加强执法,本年度迄今亦取缔行人闯红灯1364件。
警方提醒驾驶人,自2023年6月30日起,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4条第2项规定:汽车驾驶人,驾驶汽车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时,不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者,处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罚锾;另汽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者,除依规定处罚外,并得依对行车秩序及交通安全危害程度记违规点数1至3点,违规记点于1年内记点每达12点,吊扣驾驶执照2个月,并应接受道安讲习。
车辆行经路口遇有行人穿越道路时,无论有无号志或行人穿越道,均应礼让行人优先通行。此外,也呼吁行人行走道路时穿戴鲜艳、明亮衣物,另穿越道路时,除禁止穿越之路段外,亦应注意左右来车。惟有驾驶人与行人均抱持互相尊重、彼此礼让之停让观念,才是使交通更安全顺畅之最佳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