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NCC組織法無共識 柯建銘:人事案恐須補提名

立法院长韩国瑜下午举行党团协商,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中)出席。记者陈正兴/摄影

蓝白提出NCC组织法修正案,力求落实删除NCC委员延任条款,因协商无共识将交付院会处理。由于立院至今未审查NCC人事案,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表示,待法案三读并经总统公告后,政院可能要再补提名。

4位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委员于今年7月届满,行政院今年4月公布4位NCC委员被提名人,并送交立法院审查,虽然民进党团曾一度提案排审人事同意权,但遭在野党团封杀。

立法院7月中旬三读通过NCC组织法修正案,删除延任规定,避免委员延任。但因三读通过的组织法修正案还没正式施行,因此尚未受限,行政院指定NCC副主委翁柏宗从8月1日起延任,并代理主委职务。

不过,行政院的举动引发在野党立委不满,纷纷再提出NCC组织法第16条修正案,将现行条文中「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的文字删除,改成自公布日施行。

立法院长韩国瑜今天下午召集朝野党团,谈及NCC组织法时,民众党团总召黄国昌表示,立法院上会期就三读修正删除延任规定,当时大家认知是总统公告后就会施行,没想到第16条的施行日期是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反而创造出解释空间;这次修正是为弥补法律施行完全被政院控制的问题,15日将力拚三读修正,民众党团会提出修正动议,避免产生溯及既往衍生的争议。

由于立院至今尚未审查行政院提名的NCC人事案,黄国昌指出,待NCC组织法新法生效后,原本的NCC主委被提名人翁柏宗就不符合消极要件,政院势必要重提人选。

柯建铭表示,15日院会已经将NCC组织法修正案排入议程,他认为院会三读通过并待总统公告生效,到时可能政院要再补提名,届时再照程序走。

国民党团首席副书记长王鸿薇指出,NCC组织法上会期修正通过,但很遗憾政院小动作太多,至今仍没有施行新法,使得立法院要再修法;NCC应保持独立超然,政院也应尊重立法权行使,国民党团跟民众党团态度一致,将尽快补正缺憾。

经过一番讨论后,由于朝野没有共识,韩国瑜裁示,NCC组织法第16条修正草案予以保留,并送交院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