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委会证实有投票权 郑世维自嘲「今天多拉自已一票」
三重立委候选人郑世维搞乌龙误认自已没投票,新北选委会证实「有投票权」。(吴岳修摄)
外界谣传三重立委候选人郑世维登记参选前才将户籍迁入,被指只有参选权但无投票资格,新北市选委会澄清这是错误说法,副总干事黄尧章说,郑世维在新北市居住满4个月,三重补选选区公告发布前已迁入三重,因此郑登记参选与投票资格都有,区公所已将投票通知单送达户籍地址。
选罢法第15条规定,选民需在选举区居住满4个月以上才有投票权,外界误认郑世维不具备投票资格,黄尧章解释,选举区未画分前,以行政区作为计算居住时间的范围,三重立委补选选举区在1月9日选举公告发布后画分,9日之前郑世维的居住时间要以整个新北市为计算范围。
黄尧章也说,郑世维在今年1月2日已将芦洲户籍迁入三重,等到9日画分三重选区后,郑等于居住选举区4个月以上时间,因此不仅具备登记参选资格,也具备投票资格。
对此,郑世维坦承自已也搞了乌龙,以为自已未设籍三重满4个月,以为自已没有投票权,但他强调,只要住在三重一天,愿意为这块土地付出打拚,就是三重人,他笑开怀自嘲:「实在是太好了,今天又多一票,可以自已投给自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