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不准开冷气 教育部:可向地方教育局处反映

行政院推动「班班有冷气」政策,有学生团体指出,天气逐渐炎热,不少学校还是没有开冷气。(示意图/本报资料照)

行政院推动「班班有冷气」政策,有学生团体指出,天气逐渐炎热,不少学校还是没有开冷气。教育部回应,只要室内温度超过28度,就可以开启冷气。如校方于达到气温条件,不允许开冷气,可向各该主管教育局处反映,以即时处理。

教育部表示,「班班有冷气」政策已开始推动,今年2月底前,公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电力系统改善及冷气装设皆已完成,3至4月完成4阶段压力测试,并于4月25日会同22县市办理启动仪式。

教育部提到,公立国民中小学冷气电费,今年已透过中央对直辖市及县市政府一般教育补助款,编入各县市的年度预算。

教育部指出,冷气电费依各公立国民中学及国民小学各校各类班级数编列,以每间班级教室装设2台冷气,每年5月、6月、9月及10月计88天、每天8小时设算。

教育部也说明,每校也再额外增加20%的电费补助额度,供学校弹性因应。此外,本次安装的冷气为一级能效冷气,经估算上开设算的冷气补助电费足以使用到120天以上,已足以支应学生在校作息时间内所需使用。

针对校园开冷气的条件,教育部强调,依教育部函发之「公立国民中小学班级冷气使用及管理注意事项」,只要室内温度超过28度,就可以开启冷气。如校方于达到气温条件,不允许开冷气,可向各该主管教育局(处)反映,以即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