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董代收代付总表」踢爆诈助理费108万 颜宽恒重判理由曝!

▲颜宽恒涉贪案,台中地院宣判处7年10月有期徒刑,褫夺公权3年;伪造文书罪处6月得易科罚金。(图/记者邓木卿摄)

记者白珈阳/台中报导

立委颜宽恒涉贪一案,台中地院今(26)日上午10时宣判,依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取财罪判处7年10月有期徒刑,褫夺公权3年;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处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法金;窃占国土部分无罪,全案仍可上诉。法院说明判决理由,竟是建设公司一份「颜董代收代付总表」,让颜宽恒被法官重判。

使公务员登载不实(伪造文书)部分,法官认定,颜宽恒于2021年竞选中二选区补选时,遭民众告发沙鹿庄园豪宅内的庭院、院内招待所是违章建筑,且车道、大门、警卫室占用国有地,颜为避免媒体持续报导,破坏形象影响日后选情,遂与苑里营造公司负责人林进福、泽序设计公司张姓负责人谋议,将豪宅出售给张姓负责人。

在买卖这笔不动产的磋商过程中,颜、林、张对于签约前是否在该建物内实际碰面磋商、买爱价金如何达成协议、张女有无在签立契约前实际到场看过豪宅等情节,3人彼此说法互有矛盾,直到台中地院程序庭开庭之后,才达成一致。

豪宅庭院及坐落土地占地面积甚广,所有权人各有不同,且成交总价超过4000万元,但从磋商到签署买卖契约、办理移转登记止,仅短短数天,时间仓促,而买卖双方在签约日当天未曾碰面,全委由代书出面处理,法院认为,实有异常之处。

法院在颜、林、张等3人扣案手机内,查得林进福手写的金流纪录字条翻拍照片,经审阅内容,发现与豪宅、房屋坐落土地个阶段买卖价金的支付过程全然吻合,足以见得颜宽恒确实知悉各阶段的买卖资金流转过程。

法院认为,本案的豪宅买卖显然是由林进福事前筹谋规画,颜、张也对相关内容非常了解,全部的房屋出入金流仅是为了掩人耳目,要非真实。

贪污治罪条例部分,颜宽恒自2013年2月1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止,担任第8、9届立法委员,期间颜利用职务机会,由不详助理向立法院人事处申报林进福为公费助理,不知情的立法院人事处承办人员审查后,将林登记为颜所聘的公费助理,并分别按月将立法院发放的助理薪资,与2018年、2019年年终奖金核发汇款至林的银行帐户内。颜、林接续诈取合计108万4976元公费助理薪资及年终奖金。

林进福将该笔款项连同苑里公司每年配发给颜的盈余,指示不知情的苑里公司黄姓会计制作「颜董代收代付总表」,将之列入颜的收入明细「代收立法院薪资(林进福)」的栏位,以表示是替颜代收的款项。相关款项被用来扣抵苑里公司代颜家支出的车款、健保费、沙鹿豪宅维护费、社团费等各项与立委职务无关的私人支出。

法院查,颜、林在侦查过程中,有前后供述不一的情形,且根据会计「颜董代收代付总表」所载内容,其巨细弥遗记载的金额,与立法院核拨至林进福帐户内共计108万余元的金额全然吻合,堪任颜将该笔费用挪用个人开销;法院认为,颜、林实际上并无聘用林担任公费助理的真意,仅是为了颜获取立法院核发的国会助理费用,供他私人花费。

窃占国有地无罪部分,法院查出林进福于2014年与国产署台中分署签订土地认养契约,合法取得占有433地号第7、8录号土地权限,虽契约到期后仍持续占用该土地,但仅属「违规使用」,而非窃占国有地。此部分颜宽恒、林进福均获无罪。

另南屯区817招待所部分,颜宽恒胞弟颜仁贤于侦查与审理中均坦承犯行,颜仁贤目前已将地上物拆除,将窃占土地交还予国产署中区分署,并缴纳使用补偿金15万6648元完毕。

颜宽恒妻子陈丽凌遭起诉伪造文书部分,法院认为,依林、张的证述内容,可知陈虽有在买卖契约上签名,但买卖过程全由颜宽恒、林进福商议主导,均未见陈有何积极参与,或与张亲自接洽等情,相关证据内也查无其他具体事证可证明陈有对于沙鹿豪宅交易细节有何参与谋划,依罪疑惟轻原则,宣判陈无罪。

合议庭今天依贪污、伪造文书罪各判颜宽恒7年10月、6月得易科罚金,褫夺公权3年,窃占无罪;颜妻陈丽凌涉伪造文书无罪;林进福依贪污、伪造文书各判7年8月、6月得易科罚金,褫夺公权2年,窃占无罪;设计公司张姓负责人依伪造文书判4月,得易科罚金;颜胞弟颜仁贤依窃占罪判6月,得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