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男生前抱女护士脸埋胸骚扰恐吓 高龄父母要连带赔60万

一名癌男生前在病房内抱女护士脸埋胸性骚扰,还在护理站恐吓遭到提告,高龄父母要连带赔60万。(中时资料库)

一名罹癌住在台中童综合医院的黄姓男病患,去年5月趁护理师送药时,从后方环抱,并将脸埋进护理师胸部10秒,甚至到护理站恐吓同一名护理师「你他妈刁难,我总有一天杀你」遭到判刑。护理师因此心理受创害怕接近人群而无法工作,向法院提告求偿100万精神抚慰,未料黄男今年5月间病逝,黄男的父母连带承受这件官司,法官判决应连带给付护理师精神慰抚金新台币60万元定谳,不得上诉。

根据判决书记载,黄男因罹患癌症在童综合医院治疗,109年5月6日,趁值班护理师巡房给药时,竟当场徒手环抱护理师腰部,并以脸碰触胸部约10秒,护理师当场大惊后挣脱,立刻通报值班医师。

未料黄男在109年5月23日22时35分许,在童综合医院14楼B区柜台,因其未请假擅自离开病房,遭该院要求强制出院,心生不满,又痛骂护理师:「他妈你故意刁难,逼我杀你,他妈你故意刁难,我总有一天杀你等语」,并持柜台上之盖子朝丢掷。

护理师事后因遭性骚扰等事件,身心严重受创,情绪紧绷严重影响工作,经童综合医院转介心里辅导,受该事件影响,原告因身心受创而离开原工作岗位,甚至有不敢接触人群,且恶梦不断,并害怕与人靠近,现在对于病患仍需提防遭受侵害,因此请求精神慰抚金100万元。

黄男的父母辩称,儿子因罹患胸腺瘤、肝癌难以治愈,今年5月3日因病死亡。黄男的父母承受诉讼,父亲年近8旬,母亲已年逾7旬,2人均年纪老迈,无工作收入,身体健康不佳,未继承儿子任何遗产,且儿子加害情形尚非恶性重大,认为精神慰抚金100万显然过高,应以3万元为适当。

法官审理后认为,本次侵害已让护理师无从对病患信赖,内心忧郁痛苦万分,产生急性压力之心理症状,难以在原医院继续任职等一切情状,认护理师请求精神慰抚金之数额以60万元为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