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艺公司男职员偷拍如厕 5女同事坚持提告法办结果曝
演艺经纪公司钟姓男职员在公司女厕偷装手机偷拍女同事如厕被查获,高雄地方法院判刑5月。(本报资料照片/郭良杰高雄传真)
某知名演艺经纪售票公司高雄办公室惊传偷拍案,该公司钟姓男员工在公司女厕偷藏手机,偷拍11位女同事如厕画面,被女同事发现后报警,钟男赔偿6名女同事达成和解,另5位女同事拒和解,坚持告到底,高雄地方法院审结,依妨害性隐私罪判钟男徒刑5月,得易科罚金。
判决指出,去年9月19日,钟姓男子将1只智慧型手机插上行动电源,以胶带固定在洗衣板后方露出镜头,放置在公司女厕所墙边地板上,朝马桶方向录影,拍到11位女同事如厕画面。
两周后有女同事发现洗衣板后竟藏手机对着马桶拍摄,向主管报告后,公司才查出是钟男所为,他坦承手机是他所放,公司即报警侦办。钟男到案后坦承犯行,赔偿6名同事达成和。另5名女同事不愿和解,坚持告到底,钟男被检察官起诉。
法官审理后认为,钟男无视法律对他人性隐私权之保护,为满足个人私欲,无故摄录他人性影像,欠缺对他人隐私及身体自主权尊重,并造成5位女同事精神畏惧及痛苦,行为实值非难,但考量他坦承犯行,却未与5名被害人和解,依妨害性隐私罪的未经他人同意无故摄录他人性影像罪判徒刑5月,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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