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金龙:CBDC无先发优势 台湾目前在第二阶段

杨金龙表示,近年CBDC议题备受关注,主要是因为对CBDC有很大的想像空间,但在探索这项新领域时,许多理论上的理想与效益,都将一一面临技术上与实务上的考验与挑战。为此,国际清算银行(BIS)与美、加、英、欧、日、瑞士、瑞典等主要国家央行,共同订定三项「CBDC基本原则」,即无害、共存、创新与效率,做为发行CBDC的基础。

推动CBDC一般有四个阶段,杨金龙指出,即技术研究、验证试验阶段、先导计划进行试、全面上线。但上线前还须三项先决条件,包括广泛利害关系人的支持、稳健成熟的技术、坚实的法律架构。由此可知,推动CBDC是一项巨大且复杂的工程,目前除巴哈马等经济规模很小,人口又少的国家,推出CBDC无需考虑太多条件外,欧美日等主要经济体央行均尚在研究阶段,台湾目前已进入技术验证的试验阶段。

央行已于去年6月完成第一阶段有关技术可行性研究,杨金龙说明,了解分散式帐本技术(DLT)应用的局限性,特别是其运作效能尚无法满足即时、高频、大量的支付交易需求。目前正进行第二阶段「通用型CBDC试验计划」,进入技术实验阶段,借由建置CBDC雏形平台,模拟在零售支付场景应用的试验,预期2022年9月完成。

通用型CBDC试验计划采双层运作架构,杨金龙解析,第一层是央行发行CBDC给金融机构,第二层是大众向金融机构兑取CBDC。但设计考量将兼顾两方面,一方面保有现金优点,像是允许任何人开立CBDC数位钱包、保护隐私、随时可用、支援离线交易等,另一方面要善用数位科技,包含遗失处理机制、支援利息设计,提供支付互通性及可程式化货币功能等。

未来第二阶段的模拟试验成果,将会适时对外揭露,并以此做为社会大众讨论的基础,广泛征求外界意见,供央行从更多元的角度,评估CBDC发行的可能性。

杨金龙认为,CBDC的技术并无先发优势,各国在CBDC发展并非竞赛,而是要确保CBDC的发行至少须切合国内需求。CBDC先发行的少数国家为解决其国内特殊的支付环境问题,固然能先行试验CBDC的技术,但也得承担该技术的潜在风险。其他国家则有后发优势,包括借镜其发展经验,进一步防弊兴利,建构更周延的CBDC生态系统。

CBDC需要比现有支付工具更具优势才有推出的价值,央行仍将务实研究试验,持续探讨CBDC的未来性,厘清CBDC在未来台湾支付蓝图中的定位与角色。杨金龙说,尤其应确保在未来支付政策的周延,能与央行经营目标相辅相成,即促进金融稳定、健全银行业务、维护对内及对外币值的稳定、协助经济的发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