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鬆綁 年結匯金額翻倍

配合政府推动打造台湾为亚洲资产管理中心的政策,中央银行昨天宣布,调高国人每年累积结汇金额,团体、个人由五百万美元提高至一千万美元,公司、行号由五千万美元提高至一亿美元,十一月一日起实施。

央行外汇局长蔡炯民指出,国人每年累积结汇金额即使超过上限,仍可透过银行向央行提出专案申请,但每年申请案件数不多,主要是因为贸易货款、透过国内金融机构投资国外有价证券等结汇资金,都不算在累积结汇额度内,因此,去年向央行专案申请的团体及个人部分只有五十余件,公司行号专案申请的只有十件。

央行统计去年累积结汇金额使用情形,个人部分,平均每人汇入九点六万美元、汇出十三点三万美元;公司部分,平均每家公司汇入一○一点六万美元、汇出一○九点八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