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KTV歡唱喝酒同樂 性侵女網友還反咬她索錢 遭判4年半

蔡姓男子去年邀网路游戏认识多名网友前往连锁KTV欢唱同乐,酒过三巡,趁与女网友二人共处一室,藉酒壮胆强行性侵得逞,到案后不仅矢口否认犯行,还反咬受害女网友传讯向他索钱,法院日前依强制性交罪判刑4年6月,可上诉。

判决指出,蔡姓男子去年4月14日凌晨1时15分,与经由网路游戏认识的多位男女网友一同至新北市连锁KTV欢唱同乐,众人一起喝酒唱歌至凌晨3时许,席间因时间太晚,网友们陆续先行离开,仅剩蔡男与一名20多岁女网友二人,蔡男藉酒壮胆不顾女网友强力反抗,在包厢里强行性侵得逞。

受害女网友事后打电话向一同唱歌,先离开的网友哭诉,经网友建议才鼓起勇气向警方报案并前往医院验伤。蔡男到案后,矢口否认犯下强制性交犯行,辩称,当时已经喝醉、睡着,醒来以后发现女网友以手机通讯软体用打字方式跟他要400元避孕药费用,担心是「仙人跳」,还坚称不晓得女网友是用什么方法取得他的DNA。

新北地院认为蔡男犯后仍否认犯行,未能与受害女网友达成和解或赔偿损害,且依医院检验报告确有与女网友发生性行为的客观事实仍坚决否认犯行,反而辩称不知对方是如何取得其DNA,将责任均推卸给对方,未见有何悔意,犯后态度不佳,认应有量处中度刑而非最低度刑之必要,日前依强制性交罪判刑4年6月,仍可上诉。

蔡姓男子去年前往连锁KTV与网友欢唱同乐,酒过三巡,趁只剩1名女网友单独共处一室,藉酒壮胆强行性侵得逞,被判刑4年半。示意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