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群科技助环保署 加强监测废水排放

专业于各项自动控制系统、各式厂务制程系统整合工程的耀群科技(ASYS)公司指出,根据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检测申报管理办法第105条第1项规定之指定日(102.07.11.订定),自下列指定之日起1年内,规定完成水量、水质自动监测设施、摄录影监视设施及连线传输设施之设置:(一)指定日为102年7月15日:工业区专用污水下水道系统,且核准许可废(污)水排放量达每日10,000立方公尺(CMD)以上者(第一批共36家)。经环境影响评估审查通过工业区之专用污水下水道系统,且核准许可废(污)水排放量达每日2,000CMD以上者(18家)。(二)指定日为103年1月1日:发电厂且有排放未接触冷却水或采海水排烟脱硫空气污染防制设施者,发电厂以外之事业,且核准许可废(污)水排放量达每日15,000CMD以上者(24家),其他工业区专用污水下水道系统,且核准许可废(污)水排放量达每日2,000CMD以上者,第一批排放量10,000 CMD对象中共计有15家重大违规(绕流排放、严重污染之虞者-依管理法第56条),而第一批36家第一梯对象中已经有8家自愿提前连线接受监测管制(包括已设数据机、影像等)。而第二批共60家业者目前已展开询价、招标或设置中。另第106法规中亦提及,发电厂以外之事业及污水下水道系统,可使用(一)水量自动监测设施、(二)水质自动监测设施、(三)摄录影监视设施、(四)连线传输设施,以达到量测控制的效用。

耀群科技表示,运用水质水量自动检测与监测传输系统,除可避免业者被罚,另亦可提供主管机关掌握废水排放,若发生水质异样时可立即启动应变机制减少承受水体污染风险,并可协助业者建立事业排放废水最佳操作管理模式,有效提升废水处理效率。洽询电话:(03)555-6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