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空污!环保署:锅炉管制、补助加严排放标准

▲云县府推动工业锅炉燃料天然气化。(图/云林县政府提供)

记者许展溢台北报导

环保署19日发布「锅炉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环署空保处处长吴盛忠说,将推动锅炉改善为空气污染防制行动方案的重要项目,采「管制」与「补助」并行的方式预期可有效加速锅炉汰换,并强化污染排放减量。

吴盛忠说明,目前针对大型燃烧排放源已有特定行业别的排放标准加严管制,一般行业别的锅炉设施排放量,占全体燃烧源排放量10%至20%,但却仅适用「固定污染源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排放标准已有一段时间未检讨修正,确实有订定锅炉设施排放标准必要。

▲云县府推动工业锅炉燃料天然气化。(图/云林县政府提供)

环署订定发布「锅炉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吴盛忠表示,近年国人对空气品质要求日益提升,为强化管制力道改善空气品质,主要是加严锅炉的「粒状污染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排放标准。

吴盛忠指出,这次参考国际间锅炉的管制标准、审酌国内排放现况、可行控制技术成本效益分析结果,才订定此标准,这项排放标准不分规模及燃料别,加严粒状污染物至30mg/Nm3、硫氧化物至50ppm及氮氧化物至100ppm的排放标准,并给予业者缓冲时间进行改善。

根据环保署规范,所有锅炉须在109年7月1日符合此标准,预期其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及粒状污染物1年可分别减量8567公吨、4247公吨及2598公吨。环署呼吁业者即早进行改善,把握锅炉汰换的补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