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潭电厂环差审查大放水?环保署:仍以空污减量为目标
▲针对大潭电厂环差审查案,环保署遭质疑有放水嫌疑。(图/本报资料照)
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5日召开记者会,质疑环保署因政治力介入,降低环评标准,对台电大潭电厂环差审查案放水。环保署回应,环评委员会仍以空污减量为目标,确认既有大潭电厂氮氧化物每年减量2401吨(调降幅度达49.5%),使整体空气品质得以获致改善,才通过此案审查。
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执行长孙立群、高级助理研究员唐慧琳,以及国民党立委李彦秀5日召开 「环保署杀环境」记者会,批评大潭电厂环差案大放水,恐造成严重空污,保护环境的环保署成为环境杀手。
环保署说明,大潭电厂环差审查案,系符合环保署环评审查程序,就该案过渡时期氮氧化物(NOx)排放浓度提升之质疑,虽符合原环评年排放总量,且浓度仍低于现行空污排放标准、既有老旧电厂或水泥爐窑排放浓度之情形下,环评委员会基于环评预防减轻精神,限缩影响期间为 2.5 年,且确认既有大潭电厂氮氧化物调降幅度达 49.5%,使当地整体空气品质得以逐步获得改善效果,才通过审查。
环保署指出,此环评审查之目的系尽可能降低空气品质之影响,记者会提及此案与核能发电之关系等议题,属经济部能源政策之范畴;另有关「犠牲白海豚和藻礁」之质疑,倘属环评个案审查过程必须面对或履行之议题或程序,环保署均将坚持把关。至于「驳回云林台塑化汽电共生厂诉愿」案,环保署则说,与环评审查并无相关,属不同法令程序,无须过度联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