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解释文 反同婚抗议团未申请路权警方也无权驱离
立法院司委会17日审查与同性婚姻相关的《民法》部份条文修正案,而「下一代幸福联盟」一早就号召群众聚集立法院旁,抗议立委草率修法,更在下午突破警方封锁冲进立法院。但稍早却传出,抗议群众并没有依集会游行法申请路权却迳自霸占道路、车道等。对此,中正分局表示,依照日前大法官《718号解释文》,集会、游行前有特殊原因、未经召集且无发起人等,可「无须申请许可」。
大法官《718号解释文》放宽对集会、游行等的限制,对于偶发性集会、游行只要符合「聚集举行集会、游行前,具有特殊原因」、「因特殊原因而自发性聚集,事实上未经召集」、「聚集举行集会、游行前,事实上无发起人或负责人」等三项,无须申请许可。
也因为《718号解释文》,中正一分局副局长于增祥表示,仅能由其他方向对抗议者进行开罚,如霸占车道、妨碍交通便迳行举发,群众鼓噪、吵闹噪音过大等便请环保局来举发。
反同志团体因为抗议立法院17日审查婚姻平权法案,在下午2点多冲入立法院,警方随即封锁立院楼梯;反同志团体不停高喊「婚姻家庭、全民决定」、「尤美女出来!」,因此直接坐在议场门口,等待立委出面解释,为甚么不开公听会。
反同志团体要求「先公听、再审查」,并高呼3点20分前请立委出来,「不然我们就进去!」而国民党立委廖国栋稍早也向反同志团体表示,他先进去协商,请大家冷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