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桂花巷艺术村宁静创作空间

李福生

愚鱼陈聪景先生是由外地前来桂花艺术驻村艺术家,透过温文卿先生,我认识了他,灯会期间至桂花巷艺术村与其聊天数次,相谈甚欢。

目前,桂花巷艺术村由于有各类艺术家进驻,所以,它的文化环境氛围的层次,远比鹿港其它地区为高,自然应该更为当地与外来民众所知晓,但出人意外的是,去那儿的游客有很多是逛鹿港逛到那里,而非慕名而来,由此,可见桂花巷艺术村的知名度真的有待提升。

余秋雨先生说过「我觉得,在人们全力追求物质利益社会地位潮流中,应该有更多的人多谈谈艺术,让正常的艺术思维成为当代社会思维的一部份,让我们身边审美包围不再仅仅是一种附庸风雅的点缀。」而「艺术,是一种把人类生态变成直觉审美形式的创造。」。

创造,则需要宁静创作空间,此次鹿港灯会,全镇几乎都笼罩在高音量噪音下,桂花巷艺术村仍不能幸免,活动单位在此设置了一个贩卖商品地点,大声公的叫嗓,让原本应该宁静的桂花巷艺术村变得噪音四传,这当然会影响艺术家的创作,而如果活动单位可以在此卖东西牟利,那驻村的艺术家为什么就不能在此贩卖艺术品呢?

能不能在桂花巷艺术村贩卖艺术家的作品,至今,村内各艺术家仍无共识,而公部门说要在艺术村外,成立一间工艺之家游客中心陈列贩卖艺术家的作品,说了快半年了,「只闻楼梯响,未见人下来」,此一能否贩卖艺术品议题的讨论,便告停滞了。

对于能否贩卖艺术品牟利,个人发表文章认为桂花巷艺术村不应该因商业营利行为搞得妾身不明,是艺术村就该纯然是民众欣赏艺术的地方,但如今公部门可以配合各项活动在此搞商业活动,那要要求艺术家不可在此进行商业行为,于情理上就很显然难以站稳脚步

为了还给艺术家一个宁静的创作空间,同时,也是对这群前来耕耘鹿港文化壤土艺术家的尊重,无论公部门在此办何种活动,均不宜制造过量的噪音,影响到渠等的艺术创作,让驻村艺术家能在安静的氛围中用心创作,以作品将创作空间扩大,这种艺术创作的苦心成果信是吸引民众至此欣赏艺术作品诱因

当然,公部门应积极来推动桂花巷艺术村的发展,自是无庸置疑,持续的在此挹注资源来推广镇内艺术,耕耘镇内文化壤土,有朝一日,当桂花巷艺术村的艺术元气蓬勃起来,传达出艺术真、善、美的迷人特质时,此种艺术的崭新表现,将会是鹿港人集体的骄傲。

作者李福生,现居彰化县鹿港镇,自由撰稿人。本文言论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更多参与,投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