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代賑淪久任 桃園將縮短期限

政府于2009年推出以工代赈,提供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自力脱贫暂时性的工作机会,但恐沦为终身职,桃园市有人一做就是10年,市府决定明年非中度以上身心障碍者最多3年,落实政府的美意。

铭传大学公共事务与行政管理学系助理教授李静玲表示,以工代赈方案一个公法救助的方案,用意是希望促进经济弱势能够就业,而不是只等待领取福利;时间性太长的以工代赈实务上会影响经济弱势回到一般性的就业职场,因此缩短以工代赈的年限,搭配就业协助措施,才能有效将经济弱势尽快推回一般性就业职场。

桃园市政府规画2百多个以工代赈工作机会,但没有辅导期限,目前服务超过5年者共85名,5年以下135人,也有不少服务超过3年,甚至有人从桃园升格前做到现在,市府重订「桃园市政府办理以工代赈实施要点」,并考虑逐年下修员额。

市府社会局指出,新的以工代赈办法是参考新北、台中、台南和高雄等地做法,明定45岁以下者辅导期限不得超过2年,45岁到未满65岁或领有轻度身心障碍者,期限不得超过3年,但领有中度以上身障证明者不在此限,预计明年1月1日上路。

苗栗县政府去年发现以工代赈,还有同一家庭2人同时做以工代赈,今年1月修订「苗栗县政府办理以工代赈实施要点」,要求每户1人为限,最长3年,经评估有必要者得延长1年;新竹县政府每年提供10名以工代赈,以1年为原则,最长2年,届满仍符合进用资格者,得再次参与公开遴选作业,目前最长的以工代赈服务年资约3年。

「台中市政府以工代赈扶助实施要点」2015年8月4日修正,市府社会局指出,希望以工代赈扩大参与,保障符合资格者的权益,避免人员久任影响他人申请机会,鼓励扶助2年期满后,回归职场,稳定长期性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