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偷跟小三会面1小时 违反切结书要赔妻20万

人夫立切结书还是会见小三,判赔20万。(图/示意图达志影像

社会中心/彰化报导

彰化一名已婚的赖姓男子又和另一名赖姓女子交往,被谢姓妻子发现后立下切结书,保证2人不会再往来,但后来还是偷偷会面,虽然只有短短的1小时法官仍判他应赔偿妻子20万元、赖女赔偿8万元。

据《自由时报》报导,赖男谢女已经结婚40多年,但是他在104年5月认识赖女,并陷入爱河,遭妻子发现后提告妨害家庭,后因2人认错并决意不再往来,谢女便同意撤回告诉,但要求立下切结书保证不再往来,如果后来再发生交往、互动等情事,就要付谢女250万元作为精神受害赔偿。

虽然订下了高额赔偿金条件,赖男在切结后半个月还是跑到赖女住处,与其约会1小时,因为赖男的儿子发现后告诉母亲曝光,而且谢女又发现他在20天之内打了18通电话给赖女,因此依切结书内容怒提民事诉讼,诉请2人各自赔偿20万元。

法官审理时,2人都否认交往,说是因为见面当天刚好台风来了,所以赖男才会进去赖女住处「躲风雨」,但因2人立下切结书保证不再往来,仍偷偷见面1小时,并打了多通电话联络,明显违反承诺,加上考量双方经济情况以及谢女受损程度,最终判处赖男赔偿20万元、赖女赔偿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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