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下士性侵醉女!挨告诡辩「3分钟不可能犯案」 法官打脸了
▲南投一名军人性侵女友人,他的律师辩称当时犯案时间只有3分钟,不可能完成犯罪,遭法官打脸。(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123RF)
记者郭玗洁/南投报导
南投陈姓军人和妻子、友人等人同住,某日他运动完回家,见女友人小美(化名)来家中和其他室友喝酒,趁她喝得泥醉,将她带回房间性侵,完事后走出房门,向其他友人指称「小美躺在他床上」,并立即传讯和妻子聊天、视讯。小美清醒后将陈男告上法院。陈男的律师审理时,辩称当时陈男从回家到和老婆视讯通话,推算犯案时间仅有3分钟,不可能完成所有犯罪行为。不过因小美下体验出陈男DNA,台中高分院不采信陈男律师说法,依现役军人犯乘机性交罪,处陈5年徒刑。可上诉。
判决指出,女子小美某日下午到KTV唱歌喝酒,再由女友人载到辜姓友人租屋处共用厨房中,和辜女继续喝到泥醉。直到晚上8点43分,住在3楼房间的陈男回家,他见小美意识不清,趁妻子还未回家,将小美带到房内性侵,并下楼告知辜女「小美躺在他房间床上」。小美随后被女友打来的手机铃声叫醒,发现自己衣衫不整,怀疑遭性侵而报警处理,就医后在下体检验出陈男的DNA。
全案审理时,陈男辩称他和小美也是旧识,案发当天她跟着他进入3楼房间,他一直请小美出去,但小美不听劝,他怕有闲话只好自己走出房门。当天他出门打球前,曾在房内打手枪,并将卫生纸放在床头未清理,他认为小美利用卫生纸上的精液诬陷他。
▲陈男挨告性侵后,辩称女友人利用他打手枪的卫生纸,诬陷他性侵。(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陈男律师则说,案发当天陈男打完球,在晚间8时44分传讯息给老婆说「打完啦」,计算回家路程和时间,陈男应该在8时58分至9时回到租屋处,并在9点02分和老婆传讯息、视讯通话,也就是犯案时间只有3分钟或更短,应该不可能完成乘机性交行为。
小美证称,她醒来时发现自己在陈男房间,衣服背后的拉链被拉到屁股,下体也感觉不适,怀疑遭受性侵,又收到女友的讯息,质问她「为何随便躺在人家床上」,她随即去敲住处其他女友人的房门,但却没人理她,她又去敲辜女的门,辜女还呛她「谁要强奸妳啊」,说她酒醉、要她回家,她感觉到全部的人都在质疑她,相当孤立无援,就直接报警。
辜女也证称,案发当晚小美来敲她房门,一直大哭喧闹,2022年7月5日凌晨又打IG问说「妳要不要相信我有被性侵?」,她回应「到底关我屁事」,小美就挂断电话了。
法官审理,认为友人和小美证词一致,且就算陈男和小美独处一室时间确实短暂,既然小美下体验出陈男精液,时间长短并不影响陈男性侵小美的事实,审酌陈男犯后仍以污蔑小美的方式进行答辩等情,依乘机性交罪,处他5年徒刑。陈男再上诉,法官审酌他犯案时为陆军砲兵下士志愿役,目前已退伍,改依现役军人犯乘机性交罪,处5年徒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