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遭停職 署名春聯重印估花費3萬元
宜兰县长林姿妙涉贪遭判刑。图/报系资料照
宜兰县长林姿妙涉贪遭判刑,内政部依法停止县长职务,由副县长林茂盛代理,林茂盛今天说,县府运作一切正常。另县府已印制完成的春联,将重印署名,预估花费约新台币3万元。
林姿妙涉犯贪污治罪条例中图利罪、财产来源不明罪,及洗钱防制法特殊洗钱罪,宜兰地方法院在去年12月31日判处合并执行12年6个月,内政部也在同日停止林姿妙县长职务,并依法由林茂盛代理。
林茂盛今天接受媒体访问表示,今天是元旦过后第1天上班日,因为他先前担任副县长期间,对于县府相关业务和会议内容都有掌握,虽然林姿妙不在身边,但目前县府运作一切正常。
林茂盛指出,林姿妙非常关心联外交通建设,高铁延伸宜兰案,县府会持续与中央做好都市计划等联系,铁路高架化部分也会持续与中央讨论,另外,苏澳溪分洪工程计划、五结防潮闸门改善工程等,县府也都持续与中央保持密切联系。
此外,县府文化局1月28日除夕夜,将在中兴文化创意园区举办「欢乐宜兰年」晚会,结束后发放红包,县府并印制春联,民众可在中兴文化创意园区、县史馆、罗东文化工场等文化局所属场域免费领取,红包和春联都印有署名「宜兰县县长林姿妙」。
文化局表示,原先预计印制3万份红包,已印制1.3万份,将印制贴纸「代理县长林茂盛」贴上,尚未印制部分,则会更换署名,而春联5000份已全数印制完成,会重印改印制3000份,预估春联和贴纸共花费新台币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