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帮病患打「牛奶针」酿3死 挨告过失致死罪结果出炉

医师打「牛奶针」酿3死。(示意图/达志影像)

林姓医师在2015年及2016年间,分别帮3名有毒瘾的病患注射「牛奶针」,造成3人中毒性休克死亡,最高法院驳回林的上诉,考量他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依过失致人于死罪判刑1年8月、1年9月及2年,应执行有期徒刑4年,林须入狱服刑。

林姓开业诊所医师,具有第四级管制药品「普洛福静脉注射液」(学名:propofol,即丙泊酚,俗称「牛奶针」)之合法购买及处方资格,林、廖、邱3人为滥用海洛因成瘾者,3人因海洛因成瘾,致有严重睡眠障碍及烦躁不安等症状,到他的诊所就诊。

他为3人看诊后,未详细检查3人是否适宜施打「普洛福静脉注射液」,轻率开立「普洛福静脉注射液」搭配抗组织胺类药「亚烈明注射液」混合而成之注射液,为3人施打。

林姓医师任由3人在施打后进入麻醉状态时,躺在诊所后方、未设置监测生命征象设备、保持呼吸道畅通、人工换气及其他复苏设备之休息室床上,林、廖因牛奶针药物之作用,停止呼吸、心跳,邱则于施打第二剂后,立即头部朝下倒地,虽经林姓医师发现,紧急送医救治,3人仍因中毒性休克等原因,抢救无效、死亡。

台中高分院更一审认为林男违反医疗上应注意之事项,漠视病患之生命、身体安全,先后造成3人死亡,造成被害人家属难以抹灭之痛苦,且其轻忽草率之态度,过失程度非轻,所为甚属可责,但考量与死者家达成和解,判刑4年,他提上诉,最高法院驳回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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