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率打「牛奶针」害3男暴毙诊所 医师辩「有签切结」遭判6年

医师林育德治疗3名男子戒断毒瘾症状草率帮他们施打俗称「牛奶针」的普洛福组合针剂,造成3人陆续暴毙。(示意图/CFP)

记者李忠宪台中报导

育德诊所医师林育德2015年至2016年治疗3名男子戒断毒瘾症状,草率帮他们施打俗称「牛奶针」的普洛福组合针剂,却在诊所内暴毙。台中地院审结,将他依过失致死罪判6年徒刑检方认定林男贩售」牛奶针给毒虫回家注射,依毒品罪起诉部分则判无罪,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廖姓、林姓、邱姓男子因为施打海洛因成瘾,戒断时出现严重睡眠障碍、烦躁不安等症状,因为「好康道相报」,知道这边很好取得列为4级管制药品的牛奶针,从2015年间陆续到大里区昱德诊所求诊。

医师林育德虽有看诊,但未经评估就直接同意他们施打牛奶针,每组400元「出售」给成瘾者,并让他们躺在诊所的临时病床上,由林帮忙施打或是自行施打,甚至有的时候带回家自己打。结果,同年6月、9月及2016年4月,3人施打后,陆续在诊所内暴毙。

林男在法庭上辩称,3人施打的组合针剂可有效治疗减轻戒断症状,符合医疗目的。施打前都有要求病患签下切结书,确认病患并没有在打针前施用毒品,而死者当时都只施用1至2组,并未过量,有可能是他们隐瞒吸毒才会造成暴毙。

卫福部医事审议委员会鉴定报告指出,牛奶针组合针剂是治疗处方用药,可以使用,但必须严格评估,确认患者没有偷吸毒或控制使用量。林男以切结书想卸责,甚至一次卖10组或20组,让病患带回家打。

法官认为,诊所内没有监测生命征象、保持呼吸畅通、人工换气等复苏设备,可以随时注意病患施打情形,等于打死就算了,有应注意而未注意之虞。林男过失明确,遭依过失致死罪判6年。另外,检方虽认定林男卖牛奶针给戒断者,涉犯贩毒罪,但林男是合格医师,针剂属「医疗使用」,他仅草率出售,属医疗行政责任,而非贩毒,判他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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