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为救女友?台南运河惊见情侣2浮尸 生前入水活活溺毙

▲台南运河情侣浮尸案,检方相验认为生前入水溺毙,无外伤、无他杀之嫌。(图/记者林悦摄)

记者林悦/南市报导

一名凌姓音乐会馆副理与其蔡姓女友,双双浮尸在台南市运河内,经警方报请检察官下午相验,检察官率法医相验,死者2人生前入水、无外伤、无他杀之嫌,应意外溺毙。

警方说,2日晚间6时30分左右,台南市中西区前路二段新南桥旁约200公尺运河段发现一具男浮尸,市警分局警方查出死者是外号伍佰」的43岁凌姓男子,在中西区一家音乐会馆担任副理,1日清晨7时许,凌男同事看到凌男疑打电话与蔡姓女友(40岁)争吵,凌男随后就下班骑机车离去,而后就失联。警方在运河岸边发现另外一双女鞋,附近找到包包与手机,经查证系蔡女所有之物,但蔡女也失联不知去向。

男同事向警方表示,凌男与蔡姓女友同住安南区,凌男生前未与人结怨,也没有财务纠纷,并没有透露自杀念头,但凌男与蔡女最近发生争吵,蔡女曾多次到店内找凌男,一日蔡女也有到店找凌男,清晨7时许,凌男在音乐会馆打电话疑与蔡女发生争吵,接着凌男就骑机车下班离去,一直到2日晚上被人发现浮尸在河。凌男家属表示凌男未留遗书,也不知原因。二分局警方在现场也耽心蔡女可能也跳水寻短。

果真3日清晨6时多,安平建平十七街与府前四街口旁运河段内,也被人发现有浮尸,消防人员前往打捞上岸,市警四分局警方查证死者身分,确认死者是凌男的蔡姓女友,即联络市警二分局警方协办此案。

警方表示,凌男与蔡女遗体被发现时,身上衣着都很整齐、无明显外伤,初判死应无外力介入。警方调阅监视系统发现,8月1日上午7时20分许,男死者打电话联络女友,7时51分10秒,女生步行出现运河附近一处红绿灯下,随后凌男骑机车而至,停在路边2人交谈。警方研判2人疑因感情因素跳水寻短,警方依法报请检察官相验。

检察官下午2时15分率法医相验,凌男生前入水、无他杀嫌疑、无外伤、死亡原因为意外死亡;蔡姓女子生前入水、溺毙。家属对相验结果没有意见,遗体相验后发还家属处理善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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