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出爱慕虚荣的我了」17岁少女裸照换iPhone 被逼上床后悔了

▲琳琳为了iPhone拍裸照给对方不料反遭对方逼迫上床。(图/取自免费图库pakutaso)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市一名36岁吕姓男子前年在网上搭讪17岁少女谎称只要愿意拍裸照,就会帮出学费并加送一支iPhone。少女起初坚定拒绝,但最后禁不住金钱诱惑,脱衣拍裸照给对方,还表示「都你啦,引出以前那个爱慕虚荣的我了」。岂料吕男收到照片后,立刻要胁少女跟他上床,吓得少女立刻报案全案曝光

判决指出,吕男2016年7月透过某聊天室认识17岁少女琳琳(化名),双方互加LINE好友后,吕随即传讯缠问:「妳缺钱吗?缺、不缺?」琳琳回复「我缺钱也不会跟你要」,吕男则回呛:「有骨气,可以当饭吃吗?」

之后,吕男仍不死心,苦苦纠缠传讯:「脱,妳自己看要啥,我买给妳」,琳琳起初回「我才不要在陌生人面前脱衣服」,后来动摇表示「都你啦,引出以前那个爱慕虚荣的我了」,同意宽衣解带

吕男听完喜出望外,高兴地说「妳愿意了喔、妳要啥呢?」琳琳说想要iPhone,随即传送清凉裸照。不料吕收到照片后,立刻进一步问「要妳的第一次需要什么?」还强调「任何条件都可以,iPhone加妳之后的学费」。

▲吕男要到裸照后,立刻扬言外流,要求琳琳献出肉体。(图/达志示意图

琳琳一听到要发生性关系,立刻拒绝,没想到吕男却翻脸怒呛:「别忘了,这妳传给我的,所以主导权在我身上…请妳搞清楚,妳顺从,该你的,都会给妳」。

眼见琳琳不屈服,吕仍不断传讯:「妳让我X啊,要吗,要我就给妳」、「傻傻相信脱衣服就有iPhone可以拿,妳让我X,妳就是我的女人,iPhone基本的,每个月还会给妳生活费...,我都没差,顶多就X不到处女!」

琳琳担心裸照被外流到网路上,吓得立刻报警。吕男到案后,辩称网路上年龄都是虚拟的,也没看过对方身分证,所以无法判断年纪,也不知道琳琳未成年。

新北地院审理时,审酌吕男坦承犯行,事后也道歉、赔偿被害人,双方达成和解,加上正值壮年、未来仍有可为,因此24日依使未成年者性交易未遂罪,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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