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下禁令 不得要求女学生戴头巾

印尼西苏门答腊省一所公立学校要求一名非穆斯林学生头巾家长不满抗议引起讨论。印尼政府昨天下令,禁止公立学校强迫学生戴头巾或其他宗教饰品,否则面临删减经费惩罚

教育部、宗教部以及内政部3日联合下令,其中一项要点指出,地方政府和公立学校若有要求或禁止学生配挂头巾或其他宗教饰品的规定,必须在30天内废除,违反者会面临惩罚。这个命令不适用实施伊斯兰律法亚齐省(Aceh)。

印尼罗盘报(Kompas)报导,教育及文化部部长纳迪姆(Nadiem Makarim)3日在视讯记者会指出,是否要戴头巾是个人的事,不是学校可以决定,学校应该做的是确保印尼宗教的多元发展,促进宗教的和谐以及国家的团结。

西苏门答腊省(West Sumatra)巴东市(Padang)一名省立学校的女学生1月在线上上课时没有戴头巾而遭惩罚。这名女学生并非穆斯林,她拒绝学校要求戴头巾的歧视性规定,父母也向学校抗议,消息社群网站传出后引起民众声援

雅加达椰子网(Coconuts Jakarta)日前报导,前巴东市市长佛西(Fauzi Bahar)在2005年时制定规定,要求所有女学生无论宗教信仰都必须戴头巾。这所学校的校长事后已道歉,表示会让这名女学生依宗教信仰穿着。

宗教部长雅库特(Yaqut Cholil Qoumas)承认,这个事件只是冰山一角,有很多学校仍有类似的争议性规定,不同的宗教信仰者不应该强迫对方配戴具宗教意义的饰品,应互相尊重,促进和平,而非制造冲突。(编辑:黄自强)110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