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安啦!银行法后门条款暂不关门 但银行局紧盯一事

庄琇媛指出,当初银行法72-2条会有豁免排除条款,就是着眼于公益性、公共性,像厂房是视为生产要素之一,是可鼓励企业扩充生产线的,就不属于72-2条规范的范围,所以才排除掉,这次是因为有立委担忧会遭有心人滥用,以建厂房之名行炒地之实,因此要求检讨。

但银行局检视过后认为,许多定义都很明确,像政府厅舍,学校、医院都有相关法规有明确定义,危老、都更则是法律上排除的。

庄琇媛指出,检视过后认为,豁免排除项目没有需要调整的。但会要求银行要要做严格的「贷后管理」,也就是当初项目如果是盖医院或是盖厂房设备用途,如果后续变成转出租,就会不符合资金用途,将会再发函向银行业者提醒,尽量在8月底前发出。

据现行银行法第72条之2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住宅建筑及企业建筑放款总额,不得超过放款时所收存款总余额及金融债券发售额之和的30%,但排除部分项目,包括公私立各级学校、医疗机构、政府厅舍、长期照顾服务机构、社会住宅、厂房、都更、危老等等,总计十项。

对于市场传出多家银行祭出「限贷令」,庄琇媛指出,目前正在跟银行了解,要先确认是否真的有银行限贷、到底是甚么原因造成,了解后才有甚么相对应的政策。

媒体询问,是否是因为银行法72之2满水位造成银行不得不限贷?庄琇媛回应,按银行法第72条之2规定设算,银行不动产放款平均都落在26%到27%。